原创袁州区人民法院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也生效了
但是当事人肖某却高兴不起来
原因就在于——
判归所有的房屋
却被第三人长期霸占
针对这一情况
袁州法院立即采取了行动
12月8日,袁州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某商住街的一套房屋进行了强制清场。
案件始末
年11月29日,在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袁州区法院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从位于该商住街房屋内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给执行申请人肖某。
法院判決生效了
执行时却遇到了阻挠
年7月14日,申请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向袁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年7月21日,袁州区法院前往涉案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于年8月10日前自行迁出,强制腾房公告期满后,本案承办人考虑到本案确实存在一些特殊因素,被执行人对腾房有很大抵触情绪,且被执行人夫妻均为60余岁的老人,决定秉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以多做思想工作作为本案执行的突破口,为此,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夫妻的思想工作,释明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的法律规定,并到其居住地的社区组织、派出所调查其家庭情况,通过家庭成员和社区组织做其腾退房屋的工作,但执行人一时未想通。
公告期满后
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袁州区法院立即制定执行预案
决定于12月8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干警布置好警戒线后进入房屋
在反复做工作未通的情况下,在做好腾退房屋执行方案的基础上。12月8日,袁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揭春龙带队现场指挥,参与执行人员39人,警车9辆。明月街道派出社区4名干部做好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协助法院安稳其情绪。官园派出所派出4位干警协助维护执行现场安全和秩序。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2名,监督本次强制清场。
执行局揭春龙局长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执行法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再次阐明了本案法律关系并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但其妻子仍阻挠执行,被依法强制带离执行现场。
在执行干警思想说服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和解,提出给其七天时间自动搬离,在征求申请人意见后,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和解协议上签名摁印予以确认。被执行人表示将依约履行。
被执行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年12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将位于商住街的房屋主动腾空。
腾房现场
经袁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确认后,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肖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该案件腾退房屋全部执行完毕。
此次清场行动圆满完成
01
小编提醒
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仍不还钱
你可以这样做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有钱故意不还,是一个“老赖”
不要怕,法院有办法,
可以冻结扣划银行账户,
拍卖车辆、房产,
可以纳入黑名单让他“寸步难行”,
还可以司法拘留,
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将竭尽所能,
为你拿回属于你的每一分钱
原标题:《袁州法院飓风行动,“刚柔相济”执行腾房》